專利文獻作為技術信息有效的載體,囊括了全球90%以上的新技術情報,相比一般技術刊物所提供的信息早5~6年,而且70%~80%發明創造只通過專利文獻公開,并不見諸于其他科技文獻,相對于其他文獻形式,專利更具有新穎、實用的特征。寶航人要來和大家介紹關于專利無效的主要理由?專利權的終止是怎樣的?的內容,歡迎閱讀!
專利無效的主要理由:
(一)不符合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
符合專利授予條件的發明創造的必要條件為原創性、實用性和新穎性,如果與該權利相關的內容和權利與他人的在先權利發生沖突,即可宣布專利無效。在先權利具體包含商標權、肖像權、著作權、包裝使用權和其他權利。申請專利無效時,若申請理由為外觀設計類沖突,則需要提供合法生效的專利沖突證明材料或判決書等。
(二)不符合合法性條件
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若此項發明創造違反了國家的法律、道德或者社會公共理由,均不可授予其專利權。如果國家知識產權局違反法律規定授予專利,則任何人和機構均可以提出專利無效的裁定申請。
(三)屬于專利法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領域
發明創造本身涉及各行各業,種類領域多樣。我國法律對授予專利的領域和客體也有明確規定,屬于發明創造專利權領域的包括: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診斷治療方法及動物和植物品質等領域,除此之外的領域,即便符合專利權的其他條件,專利也會被認定為無效。
(四)專利文件的撰寫不符合法定要求
(五)專利權的主體不合法
專利權的終止是怎樣的?
專利權的終止是指專利權保護期限已滿或由于某種原因專利權失效。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沒有按照規定交納年費;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三)專利權期滿,專利權即行終止。
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不早于1個月,作出專利權終止通知,通知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未被批準的,在終止通知書發出4個月后,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之后,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專利權終止日應為上一年度期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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