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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技術轉讓合同的一種。指當事人一方許可另一方在一定的期限、地域,以一定的方式實施其專利技術而訂立的技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可以采取獨占實施許可、排他實施許可和普通實施許可等形式。
價格:¥ 2500起
服務承諾:7*24小時服務、實時響應需求、實時進度反饋、所有申請當天上報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技術轉讓合同的一種。指當事人一方許可另一方在一定的期限、地域,以一定的方式實施其專利技術而訂立的技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可以采取獨占實施許可、排他實施許可和普通實施許可等形式。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生效日起3個月內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辦理備案。對備案審查合格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將給予備案合格通知書及備案號、備案日期,并將通知書送交當事人。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所需的材料
1.許可人或者其委托的專利代理機構簽字或者蓋章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申請表;
2.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3.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4.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注明委托權限的委托書;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合作流程
1.前期溝通
溝通需要辦理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流程、所需要的資料、周期、費用等問題。
2.簽訂委托合同
簽訂委托合同,收集相關資料,代理服務費。
3.案件文件整理
資深專利代理師整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所需要的文件,交由客戶審查確定。
4.遞交國知局
遞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查,我司對其進行全程跟進,時間反饋案件情況。
5.獲得備案結果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申請經審查合格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向當事人出具《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并在專利公報上公告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事項。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工作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為了切實保護專利權,規范交易行為,促進專利實施而對專利實施許可進行管理的一種行政手段。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和國家知識產權局第十八號局長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生效日起3個月內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辦理備案。對備案審查合格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將給予備案合格通知書及備案號、備案日期,并將通知書送交當事人。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工作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為了切實保護專利權,規范交易行為,促進專利實施而對專利實施許可進行管理的一種行政手段。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和國家知識產權局第十八號局長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生效日起3個月內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辦理備案。對備案審查合格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將給予備案合格通知書及備案號、備案日期,并將通知書送交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