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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當理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不可抗拒的事由)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價格:¥ 500起
服務承諾:7*24小時服務、實時響應需求、實時進度反饋、所有申請當天上報
當事人(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當理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不可抗拒的事由)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導致專利權的終止的情況
1.沒有按照規定交納年費
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3.專利權期滿,專利權即行終止
專利權恢復服務流程
1.專屬顧問咨詢:案件評估分析,確定恢復方案
2.申請文件準備:我方準備請求文件,知道客戶準備相關文件
3.上報文件:遞交至國家知識產權局
4.過程根據:案件受理跟進,審查過程跟進
5.通知客戶:告知客戶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的通知
委托恢復專利權需提供的資料
1.專利局相關權利視放或終止通知書
2.延誤原因證明材料
3.委托書等
專利權恢復所需材料有哪些?
1、恢復專利權請求書(申請人企業蓋公章/個人簽字,一式兩份)
2、《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通知書》或《專利權終止通知書》或其他顯示專利信息的通知書
請求專利權恢復需要遵循哪些原則?
1、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但是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專利局說明理由并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請求恢復其權利;
2、當事人因正當理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專利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專利局說明理由,請求恢復其權利;
3、未按期繳納維持費或年費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為理由,請求專利局恢復其權利。
專利權恢復所需材料有哪些?
1、恢復專利權請求書(申請人企業蓋公章/個人簽字,一式兩份)
2、《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通知書》或《專利權終止通知書》或其他顯示專利信息的通知書
請求專利權恢復需要遵循哪些原則?
1、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但是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專利局說明理由并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請求恢復其權利;
2、當事人因正當理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專利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專利局說明理由,請求恢復其權利;
3、未按期繳納維持費或年費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為理由,請求專利局恢復其權利。